合併焦點堆疊
您可以使用焦點堆疊將具有不同焦距的一系列圖像合併。 通過結合具有不同焦點區域的多個圖像,您可以創建具有更大景深的新圖像。
要在管理模式中使用焦點堆疊:
- 在檔案清單窗格中選擇圖像。
- 執行以下操作之一:
- 選擇 處理 | 焦點堆疊...
- 按Ctrl + Alt + S。
- 右鍵單擊您的選擇,然後從右側選項中選擇 處理 | 焦點堆疊...
- 從右側選項中選擇 處理 | Photomerge | 焦點堆疊...
- 按Ctrl + Alt + M | 焦點堆疊...從右側選項。
- 將顯示預覽,如果您對結果滿意,請按合併以確認。
您選擇的圖像必須具有相同的尺寸。
在編輯模式中使用焦點拼接:
- 在管理模式中,在檔案清單窗格中選取圖像。
- 執行以下操作之一:
- 選擇處理 | 將檔案加載到堆疊。
- 右擊您的選擇,從內容功能表中選擇處理 | 將檔案加載到堆疊。您的圖像將在編輯模式中的圖層窗格中打開。
- 在編輯模式中,選擇圖層 | 焦點拼接...
- 在焦點拼接對話框中,按照下面的說明配置設置。
- 按確定。如果您已經禁用了保留圖層堆疊,則所有其他圖層將被刪除,並且焦點拼接圖層將是圖層窗格中唯一剩余的圖層。如果您已經啟用了保留圖層堆疊,則焦點堆疊圖層將顯示為圖層窗格中的頂層圖層。
焦點拼接選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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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併 |
所有圖層:使用圖層窗格中的所有圖層進行焦點拼接。 選定圖層:對圖層窗格中所選圖層進行焦點拼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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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動對齊圖層 |
對齊堆疊中的圖像。為了取得最佳結果,請保持此選項啟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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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留圖層堆疊 |
禁用此選項以刪除所有其他圖層,只保留結果焦點拼接圖層。如果您意外的禁用了此選項並刪除了所有其他圖層,請在命令執行後按Ctrl + Z。 |
影像堆疊 命令將忽略所有遮罩、文字圖層和調整圖層。
在大圖像上執行焦點堆疊命令將需要大量的記憶體。
專注堆疊 有50個圖像的限制。
無法在單一圖層上執行堆疊對焦。